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预防原则,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做好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各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检。
二、院系纸质版晨检异常学生汇总表每天提交给系部卫生技术人员,并留存。
三、一旦发现学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头痛、咳嗽、呕吐、腹泻等)或咳嗽、咯痰两周以上、伴咯血、胸痛等症状者,要督促学生及时就医。
四、院系进行晨检后要认真填写晨检情况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卫生专业人员。卫生专业人员根据文峰区卫健委要求将晨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情况及时上学学院应急处置小组。
五、对于晨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及时就诊。对于发热37.3°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到校医务室就诊并追访医院诊断结果。
六、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疫情报告人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七、学生因患传染病停课后必须持复课证明方能复课。